關于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
信息來源:市紀委
發布日期:2022-05-31
端午節將至,為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作用,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強烈信號,不斷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果,持之以恒糾“四風”樹新風,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現通報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東海縣桃林鎮原國土資源所四級主任科員劉強違規收受禮金等問題。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劉強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收受張某等人所送現金共計1.25萬元。劉強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劉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八個月。
海州區人大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海發集團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掛職)商佃仁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問題。2018年春節、中秋節和2019年春節期間,商佃仁利用擔任海州區海發集團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掛職)職務便利,多次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呂某等人所送的香煙、手機、大米等禮品,折合人民幣共計2.2萬元。商佃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連云區住建局房產與征收管理科副科長許學華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購物卡和禮品問題。2020年中秋節和2021年春節期間,許學華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某房產評估公司負責人所送的2000元購物卡和淮豬肉、燒雞等禮品。許學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市開發區新海連熱力公司總經理張毅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22年4月29日晚,張毅應管理服務對象某新能源公司負責人邀請,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聚餐,造成不良影響。張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連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東方港務分公司馬腰作業區安全環保室原黨支部書記、副經理劉長志違規操辦婚宴問題。2020年5月19日,劉長志分別在連云區海州灣會議中心、云林海鮮中心操辦其子婚宴,共計49桌,其中違規宴請其下屬及管理服務對象52人次,收受禮金2.22萬元。劉長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上述五起問題中,有的違規大操大辦,有的在節日期間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有的頂風違規吃喝,有的由風及腐、風腐一體,均發生在黨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斂、不收手。嚴肅查處這些問題,充分彰顯全市鍥而不舍推進作風建設的政治定力和違紀必究、執紀必嚴的堅定決心。廣大黨員干部要切實以案為戒、深刻汲取教訓,時刻繃緊紀律規矩之弦,勤掃“思想塵”、常破“心中賊”,堅決守住行為底線。
“節點”即“考點”,“廉潔”即“廉節”。全市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由風及腐、風腐一體、互為表里、同根同源的內在機理,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黨員干部教育、管理、監督,以永遠在路上的恒心和韌勁強化作風建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四風”問題新動向新表現,常態化開展明察暗訪,對享樂奢靡之風露頭就打、寸步不讓,對頂風違紀的依規依紀依法從重處理,典型案例一律通報曝光。要有效拓展監督廣度、深度、精度,深入發現隱蔽性違規違紀“四風”問題,嚴肅執紀問責,堅決防疲勞厭戰、防反彈回潮。要堅持“三不”一體推進,將查處問題、警示教育、制度建設貫通起來,不斷提升作風建設治理效能,以有力舉措持續推動新風正氣不斷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