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件(聚焦開發園區)
信息來源:市紀委
發布日期:2022-12-05
原海州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范一棟索要財物問題。2017年,范一棟利用負責盤活開發區內低效用地職務便利,在回購某調味品公司過程中向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索要80萬元。范一棟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因犯受賄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贛榆經濟開發區行政審批局辦事員陸桂林非法收受財物問題。2019年至2020年,陸桂林利用職務便利,為某工程設計研究有限公司介紹環評業務,非法收受該公司負責人所送財物折合共計1.1萬元。陸桂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徐圩新區管委會四級調研員李祥違規收禮等問題。2017年至2019年,李祥利用職務便利,為某機電設備工程公司承攬工程項目說情打招呼,違規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所送禮品共計5箱海鮮、5000元超市消費卡,違規接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宴請。李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