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嚴治公款旅游問題

信息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發布日期:2025-06-19

青海省海東市民和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朵海生擅自變更培訓方案內容,要求第三方培訓機構在行程安排中多設置旅游景點,以考察學習為名組織公款旅游;遼寧省公安廳原一級巡視員王念洪多次接受下屬和私營企業主安排,赴重慶、杭州、三亞等地旅游,相關費用由下屬和私營企業主支付……在近期發布的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多人因曾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被處分。

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需常抓不懈、久久為功。隨著全面從嚴治黨的深入推進,明目張膽的公款旅游問題得到有效遏制,但借培訓考察和黨建活動名義公款旅游等隱形變異行為并未杜絕。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本質上是特權思想滋生特權行為,甚至隱藏權錢交易。換個角度想,一些人之所以甘愿為公職人員游山玩水提供“免費午餐”,無非是看中了領導手中的權力。借旅游之名,行權力尋租之實。看似沒花公家一分錢,實則危害不小,不僅助長了享樂奢靡之風,更侵害了公權力行使的公正性、廉潔性。

旅游本是私事,但和“公款”“公權”發生關系,就模糊了公私界限、突破了紀律紅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公款旅游或者以學習培訓、考察調研、職工療養等為名變相公款旅游;改變公務行程,借機旅游;參加所管理企業、下屬單位組織的考察活動,借機旅游等違紀情形納入紀律處分的范疇,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公款旅游反映出一些黨員干部公私界限模糊,紀律規矩意識淡薄,對黨中央三令五申的鐵規矩、硬杠杠視而不見。黨員干部要時刻繃緊“紀律弦”,管住自己的“腿”,不該去的地方不要去,切莫“拐道”賞景忘了歸程。

心有所定、行有所止,方不逾矩。當前,全黨正在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要以學習教育為契機,用好公款旅游典型案例,做實以案促學、以案說紀,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深入對照剖析、從嚴檢身正己。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問題導向,對公款旅游行為及時發現、精準施治,抓具體、抓反復、抓深入,真正讓公款旅游寸步難行。